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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金刚镇金刚丹桂完全小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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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金刚镇金刚丹桂完全小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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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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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浏阳市金刚镇金刚丹桂完全小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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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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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金刚镇金刚丹桂完全小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经浏阳市发展和改革局(浏发改投[2015]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镇财政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委托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的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浏阳市金刚镇金刚丹桂完全小学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 浏阳市金刚镇金刚丹桂完全小学校园内。
2.3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185平方米,建设20套公共租赁房,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本工程发包范围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2.4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5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2.6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7计划总投资: 约149万元。
2.8招标范围: 包括建设20套公共租赁房及配套设施等,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应取得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职工,以近3个月的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证明为依据。
3.6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均需无在建项目,否则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 湖南省外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须经公司工商注册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样本见“第八章投标函格式”),开标时提交该证明原件)。 开标时对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 投标单位如因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有在建情况造成了本项目的损失,须全额予以赔偿。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贰万伍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本工程招标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招标文件将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 />7.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5月19日14:0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浏阳市金刚镇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13607498549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浏阳市浏阳大道威尼斯国际花园G5栋602室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0731-83288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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