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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大村中心小学附属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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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大村中心小学附属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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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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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江苏省连云港市大村中心小学附属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苏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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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 正文 --> 连云港市大村中心小学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连云港市大村中心小学 的连云港市大村中心小学附属工程施工,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新建;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 门面房149平方米、围墙91.88M、运动场1565.28平方米;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 附属门面房、围墙、运动场工程施工;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和落实情况: 自筹,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 连云港市大村中心小学内;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5年7月 6日,工期 45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标段 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二)本工程执行苏建规【2013】4号文,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⑸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⑹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⑺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 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无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无行贿犯罪证明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 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可自拟);开标时必须递交原件。
注: 投标人自行完成各项承诺(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无犯罪行贿的书面承诺),以上承诺的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放入副本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16号、连清欠办【2015】6号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5、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6、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7、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8、本工程执行连监管【2011】72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连监管【2011】110号文《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 />9、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10、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11、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当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1个月。 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
1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 但所有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排名顺序。
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中招标人可以选择综合评估法“(一)投标报价”中的方法一,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设评标价满分为100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5分,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评标基准价的结果。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全程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不真实,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按照“13”清单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各投标单位应根据该控制价,及时调整各自投标报价。 若投标报价高于该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13、依据建市【2007】72号文规定,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 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 投标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另提供经办人、项目经理及五大员(预算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6 日至 2015 年 5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 投标申请人可从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号弘瑞楼八楼804室处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600元人民币。
四、本工程工程款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付款,至工程竣工总计付至合同价款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付至工程结算价的70%(不计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内付至工程结算价的100%(不计利息)。
五、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5年 5月 6日至2015年5 月11日为止。 注: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标人(公章): 连云港市大村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48号弘瑞楼804室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22000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518-85106903 传 真: 传 真: 0518-85106903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李丙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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