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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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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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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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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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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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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标编号: HNTFZB-2015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永发改政字[2015]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或省级)专项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招标人为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中心小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 2.2建设地点: 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中心小学校内 2.3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为1980320.76元 2.4工期要求: 180天(日历日)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文执行 2.7招标范围: 建安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 本工程按一个标段发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试合格证,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响应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肆万元整;响应金金额为: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和响应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及响应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2015年5月25日下午17: 00时)。 投标保证金及响应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6.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240983611@),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 答疑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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