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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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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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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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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省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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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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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现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ndFragment-->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内 2.2 建设规模: 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教学楼卫生间改造工程,装修面积约1090㎡,共四层,主要为卫生间内装修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
2.3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教学楼卫生间内装修装饰及水电安装等工程内容。 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合同估算价: 大写柒拾捌 万元,¥780000.00 元。
2.5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含节假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开工报告为准)。
2.6 质量目标: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ndFragment-->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ndFragment-->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EndFragment-->; 3.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企业任职文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任职C类证书; "EndFragment-->3.4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湖州市市外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湖州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湖登记备案管理手册》和《县外建筑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湖州市内县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由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的《县外建筑业企业诚信保证金证明》。
"EndFragment-->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 />"EndFragment-->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6 月2 日9 时00 分,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投标文件接收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兴县金陵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兴县太湖大道1138号地 址: 长兴县阳光家园2号北五楼 联 系 人: 胡军强 联 系 人: 蒋黎 电 话: 13819211208 电 话: 18705721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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