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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师范大学资源学院二氧化碳同位素分析仪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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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师范大学资源学院二氧化碳同位素分析仪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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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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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师范大学资源学院二氧化碳同位素分析仪设备采购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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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委托,对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院二氧化碳同位素分析仪设备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 XHTC-HW-2015-236 2、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师范大学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联系方式: 010-58801683 3、招标范围:
采购二氧化碳同位素分析仪设备一套,用于实验室建设,预算金额58.5万。 简要技术要求: 可直接测量大气中13C/12C和18O/16O的比率,同时可以测量样品中CO2 浓度和水汽浓度等。
4、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前三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标书购买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 售后不退。 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收到回执后,招标代理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书面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二个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 5 月 6 日至2015 年 5 月 18 日每日9: 30—11:30| 13: 30—17:00(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 5 月 27 日上午09: 00时(北京时间)。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 2015年 5 月 27 日上午09: 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学堂第二会议室(北师大学校内科技楼的南侧)。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10、购买招标文件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10 邮编: 100036 E-mail:wjh@ 总机电话: 010-63905999 传真: 010-63905988 联系人: 王江华(分机5963)、马语卿(分机5965) 购买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开户单位: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 110902295610703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 5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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