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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3.5寸企业级台式电脑硬盘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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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3.5寸企业级台式电脑硬盘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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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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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北京市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3.5寸企业级台式电脑硬盘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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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公告日期:
| 2015-05-07 08:44:27 | 项目名称:
|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3.5寸企业级台式电脑硬盘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50506163692080 | 项目预算:
| 7200.0元 | |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委托, 对下列货物及服务进行网上电子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网上竞价。
| | 采购项目信息 | 采购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 开始日期:
| 2015-05-07 08:44:27 | 联系人:
| 唐笑 | 截止日期:
| 2015-05-12 08:44:27 | 联系电话:
| 68937541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 | 联系邮件:
| mdfz2007@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天内到货 | 剩余时间:
| | 签约时间:
| 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商品质量,要求投标单位须为中央政府采购信息类供货商; 2、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本次竞价限北京有销售及服务网点的经销商; 3、供应商报价时须上传希捷产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采购人对产品质保或售后维保有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或售后维保承诺函。 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
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 在售后服务承诺函或承诺书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维保质保要求:
| 见采购商品信息 | 需求附件:
| 没有附件 | | 采购商品信息 | | 商品分类 | 参考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维保质保要求 | 基本描述 | | 企业级3.5寸台式计算机硬盘 | 希捷 | 2T | 个 | 6 | 原厂 1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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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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