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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已由湘西自治州 发展和改革局以州 发改投[2015]3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 , 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和州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 ,招标代理人为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吉首市。
2.3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048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 8 层,总投资概算约22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21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000)第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综合教学楼工程( 具体数量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要求配置;(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 10.14.1 项要求,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 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9家 以下 (含9家) 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 湘建建[2013]282号 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 评分与随机抽取相结合入围法(推五摸四) ”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5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 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
5 .投标诚信保证金 5.1 依据《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州政发[2014]15号文件中,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通知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 本项目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 贰佰贰拾捌万元整(¥2280000.00 ),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的账户:
账户名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帐 号: 1915 0105 2920 0150 840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路支行 5.2 投标诚信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1日 下午17时00分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 : 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 湘西州民族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 ” 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如果没按规定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 .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2日 09时00分,地点为: 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本人 持有效身份证:
①法定代表证明文件和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资质证书副本;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⑤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其中专职安全员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的社保证明; ⑦省外企业入湘登记证; 注: 上述资料 ①-⑥须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
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1日每日0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
6.5 资格审查文件与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图纸、工程量清 单及相关资料另计收费,售后不退。
6.6 澄清答疑采用 电子文档 方式。 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5年6月2日 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
2015年6月9日 0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
2015年6月2日 0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西州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43—822394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湘西自治州民族中学 地 址: 湘西州吉首市小溪桥 联 系 人: 向校长 电 话: 0743-8511080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沙市东风路123号110室 联 系 人: 张先生范先生 电 话: 0731-84511088 18674302267 84536622(传真) 邮 编: 4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