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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长岭居北师大完全中学(暂定名)与教育资源中心新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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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长岭居北师大完全中学(暂定名)与教育资源中心新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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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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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长岭居北师大完全中学(暂定名)与教育资源中心新建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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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根据穗开发改投[2014]63号、穗开发改建[2015]2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长岭居北师大完全中学(暂定名)与教育资源中心新建工程进行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本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工,联系电话: 020-28068854。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联系电话: 020-8297830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先生,联系电话: 020-83492175、8349217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8211164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总投资为33406万元,工程建安费约25619万元。
五、资金区财政投资。
六、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
1、标段划分: 本工程分只设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本项目用地面积116200平方米(中学用地78209平方米,教育资源中心6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5368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523.2平方米,建筑跨度最大为32米,建筑高度最高30.9米。 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图书馆、艺术楼、行政楼、食堂与值班宿舍、体育馆、男生女生宿舍、400米混合型塑胶跑道、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及其他活动场地等。
3、监理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2日。
注: 招标公告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5年5月13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5年5月19日。
报名时间: 上午: 10: 00~11: 30,下午: 13: 30~15: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萝岗)交易部(萝岗区水西路32号四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网址: http: //.cn/)上公布名单为准。
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 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贰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电话: 020-28068854。
地址: 广州市科学城创意大厦B2附楼二楼。
十四、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本工程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2013]5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穗萝检函[2013]22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十五、本公告按《关于指定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的通知》(粤计法[2003]806号)发布,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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