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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47中学校教学楼项目操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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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47中学校教学楼项目操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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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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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47中学校教学楼项目操场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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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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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招投标编码:
SG0100G15053 公告 2015-05-07 报名开始时间:
2015/5/7 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5-05-13 报名地点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2楼大厅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82367153 联系人:
李海平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哈尔滨市第47中学校教学楼项目操场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哈尔滨市教育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28号 招标范围:
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SG0100G15053(GLTC-157BO211E0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47中学校教学楼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3]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市教育费附加,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操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第47中学校教学楼项目操场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28号 2.3建设规模: 修复原有操场面积5052.6平方米 2.4合同估算价: 约125万元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6月7日,工期6日历天 2.6质量标准: 符合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场地平整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 共计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各标段的人员、设备不允许重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现场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 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 />3.7 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企业锁及"拟投项目班子人员明细表"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 (注册建造师: 1人;技术负责人: 1人;工长: 1人;质检员: 1人;安全员: 1人;造价员1人及相关信息: 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
3.8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2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登记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签署符合要求的的投标承诺书(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注明所投项目全称及标段号); (8)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建设工程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页(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10)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劳动主管部门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12)投标企业在企业所在地的社保管理部门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2015年2月至2015年4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3)企业锁(进行"哈尔滨市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电子信息录入); (14)签署符合要求的拟投项目班子人员明细表(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1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负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 0451-87519583。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投标登记者,请于2015年5月7日至2015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2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3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8.其他 8.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教育局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游街69号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国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8号A区10层 邮政编码: 150036 购买标书联系人: 范书栋 购买标书联系电话: 0451-82367062 项目联系人: 康继鹏 吴刚 项目联系电话: 0451-82367132转8104 8101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其它 预计合同额(万元):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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