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江西省高安中学笔记本电脑项目招标通知 |
|
|
江西省高安中学笔记本电脑项目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江西省高安中学笔记本电脑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江西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依据江西省高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 GAZR2015076 2.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预算总金额 1 笔记本电脑 527台 1、平台: Intel; 2、中央处理器: 第四代智能英特尔(R)酷睿™双核处理器i5-4210U(主频1.7GHz,Maxto2.7GHz缓存3MB); 3、内存: 8GB,DDR3L1600MHz,支持双通道; 4、内存插槽数2个,最大支持内存16GB; 5、硬盘: SATA硬盘,容量500G,5400转; 6、显卡: 独立显卡,2GBDDR3L独立显存,支持双显卡切换等详见参数 人民币246.636万元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笔记本电脑”的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所投产品的3C认证(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办法: 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 />网络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5月28日0:00前。 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必须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用凭证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招标公司)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
购买标书时间: 标书每份300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于2015年5月28日下午17: 30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费用收取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购买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转账时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或现金购买.) 投标保证金: 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制度的通知》投标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收取。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 开标前3天的下午16点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不接受个人名义转账),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5月2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桥北路372号)三楼开标一室。
8.其他有关事项:
请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电子标书。 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日期前上传投标文件。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采购设备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采购人: 江西省高安中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135761550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江西省高安市安居路18号三层(工商银行对面) 邮编: 330800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0795-528279615179557998 传真: 0795-5282796 电子函件: gazr2012@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高安市支行 户名: 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4383101040017140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的平台: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